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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大启动 “卓越学子计划”

时间:17-03-04    来源:   作者:唐亚慧 彭澎    编辑:阅微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进学校“卓越本科教育计划”工作,2月19日,湖南科技大学出台《“卓越学子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卓越学子计划”即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通过学院推荐和学校评审,在学生中有计划、有重点地选培支持一批思想引领和科技创新方面有影响力的卓越学子培育对象,并在专项经费支持下,力争通过一至两年时间形成思想引领和科技创新的卓越人才队伍体系。

《方案》称,卓越学子培育对象主要分为思想引领和科技创新两类,选培范围主要限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选培强调“突出优秀、宁缺毋滥”的原则。

其中,思想引领卓越学子培育对象以个人为主,要求学业成绩优秀,在道德信仰、自强自立、创新创业等方面有一定突出事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个人特点和优势突出,具有进一步发展和提升的潜力。科技创新卓越学子培育对象原则上以团队为主,要求有专门的的指导老师,团队具有前瞻性、计划性、目标性和创新性,在学术研究和工程应用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并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提出重要的政策咨询建议,在区域社会经济建设和改革中发挥重要的影响。团队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和科学的管理机制,表现出较好的创新潜力,具有可预见性的创新成果和发展前景。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名,学生每次只能负责或参加1个团队。

《方案》指出,学校与学院将分别组建“卓越学子计划”评审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培育对象的选培与考核工作。学校每年定期组织选培卓越学子培育对象。具体选培程序分四步走:一是学院推荐。每年3月份,学院对符合选培条件的学生个人或团队择优推荐;二是资格审查。由校团委进行初审,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就材料进行复核;三是学校评审。学校“卓越学子计划”评审考核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培育对象名单;四是结果公示;学校对卓越学子培育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方案》中提到,“卓越学子计划”实行目标考核和动态管理的考核管理机制。卓越学子培育对象培育期一般为两年,培育期满一年时学校“卓越学子计划”评审考核委员会进行中期检查;满两年时进行终期考核。各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的卓越学子培育对象进行日常管理和学期考核,每学期期末各学院组织一次内部考核。对于每年学校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培育对象,学校将予以淘汰,取消其培育资格,停发培育经费,并重新选培新的优秀学生加入培育计划。

“卓越学子计划”专项资金总额度达到100万元,其用途包括培育工作管理经费及培育对象合同经费;其来源包括学校拨款,政府和企业资助经费及其他经费等。其中,思想引领卓越学子培育对象专项资金总额约为2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总额约为80万元。

“卓越学子计划”作为该校“卓越本科教育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与“卓越本科教育计划”“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以及学校综合改革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在加强卓越学子培育对象的条件保障上,学校将在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等方面优先考虑卓越学子培育对象,免费为其开放相关场所;推荐培育对象进入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学术团队进行科研训练;优先推荐培育对象参加海外交流、校际交流和学术会议;在评奖评优和免试研究生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培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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