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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2014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策

时间:14-04-29    来源:湖南教育网   作者:本网编辑    编辑:本网编辑

       ■招生总体情况:29所军队院校计划招收青年学生近1.5万名;60所签约高校计划招收国防生5000余名;武警院校和12所签约高校计划招收青年学生和国防生3800名

  ■加大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适当压减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专业招生数量,适度扩大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

  ■调整国防生招生布局:适当压缩国防生招生高校和招生数量,招生高校以“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为主,招生专业以军地通用技术专业为主

  ■细化报考年龄规定:报考军队院校(不含预备军官学员)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截止时间8月31日)

  ■调整部分院校划线类别:除个别艺术类专业外,军队院校录取划线类别均为一类本科,国防生录取划线类别90%以上为一类本科

  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即将全面展开,广大考生高度关切。近日,记者就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有关问题,采访了全军招生办公室。

  招生政策:新变化,新亮点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总体情况。

  答:为积极适应强军目标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2014年29所军队院校计划招收青年学生近1.5万名;60所签约高校计划招收国防生5000余名;武警院校和12所签约高校计划招收青年学生和国防生3800名。今年的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进一步加大了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适当压减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专业招生数量,适度扩大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初级指挥军官基本立足军校培养,技术类专业主要安排军队综合大学、军医大学和依托培养高校招收培养。

  问: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有哪些新变化?

  答:为进一步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提高军事人才选拔培养质量效益,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今年主要实施以下几项新政策:一是调整国防生招生布局。着眼深化军队改革和干部队伍补充更替需求,国防生招生高校和招生数量作了适当压缩,招生高校以“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为主,招生专业以军地通用技术专业为主。二是细化报考年龄规定。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从2014年起,报考军队院校(不含预备军官学员)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截止时间8月31日)。三是调整部分院校划线类别。从2014年起,除个别艺术类专业外,军队院校录取划线类别均为一类本科,国防生录取划线类别90%以上为一类本科。

问:国防生培养现状如何,新形势下国防生工作有什么新的意义?

  答: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国防生,是军民融合培养人才的生动实践,是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是军队吸纳引进高素质人才的稳定渠道,对于构建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截至目前,累计招收选拔10余万名国防生,已有7万余名毕业补充军营,这一群体的总体培养质量一年好于一年,有效促进了军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的改善尤其是科技信息素质的提高,成为军队发展和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新生力量。2014年高考招生在即,热烈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国防生,携笔从戎,报效国家,在军营书写自己人生绚丽的篇章!

  招生全程:体现公开、公正、公平

  问:今年的招生工作如何贯彻体现作风建设要求?

  答: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是培养能够担当强军重任优秀军事人才的基础工程,涉及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反映军队招生系统改进作风成效。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才工作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一是坚持招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政策、章程、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考生申诉复议制度,开通咨询和举报电话,及时反馈申诉复议、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切实营造阳光透明、公开公正的招生工作环境。三是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体检面试政策规定,落实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面试结果公示制。严格落实投档比例,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从第二、第三志愿或其他平行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上线考生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要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及时在网上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并按照规定范围及要求向招生院校投档。

  问:军事院校、国防生招生体检面试工作采取哪些监督措施?

  答:为保证面试体检结果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权益,全军招生办将抽组人员组成面试小组,交叉选派到各省进行面试;省军区抽调干部、纪检部门人员组成招生督察组,对面试体检进行全程监督;面试体检现场设置由有关军事院校、省级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申诉复议组,对考生和家长的申诉当场进行处理;组织家长代表进入面试体检现场,监督各环节工作。全军招生办还将会同教育部组成联合巡视组,进行检查督导。

    温馨提示:教你识别招生诈骗陷阱

  问:如何获取权威、准确的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信息?

  答:可以通过以下三条渠道获取有关招生信息:一是登陆各省级招生办网站,可了解有关院校的招生计划、章程和具体招生要求;二是阅读各省级招生办印制的招生信息刊物,可了解招生院校、专业、数量等详细信息;三是通过上网、打电话等方式,可向招生院校咨询院校情况、专业特色、毕业分配去向和以往录取分数线等信息。

  问:如何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

  答: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报名时间由各省级招生办确定。全国各省安排不尽相同,大致分三种情况:一是全国高考之前;二是全国高考结束、高考成绩公布之前;三是全国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应注意掌握所在省高考相关信息,及时填写由省级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并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填报有关军事院校名称和专业,或普通高校名称和国防生专业。填报志愿后,如不具备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士兵考生志愿填报,由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统一组织。

  问:如何识别招生诈骗陷阱?

  答:近几年,社会上有些不法人员,谎称掌握有军事院校或国防生“内部招生指标”,向考生家长诈取钱财,公安部门已破获多起诈骗案件。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一是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和各省招生办都可直接查到,从来没有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二是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不向考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要听信缴纳费用即可办理入学的谎言。三是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有明确的录取时限,考生所在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也一并结束。即使有的院校计划没有完成,也不存在“补录”的情况。如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还有人号称组织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录取,肯定是诈骗行为。遇有上述情况,考生和家长应及时向当地招生部门、省军区招生办和有关院校反映,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常见问题答疑:条件、录取、待遇及分配

  问: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未婚;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专业的,还应符合相关专业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章程会作具体明确。

  问: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有何区别?

  答: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同为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三者主要区别在于,军事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主要由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招生,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考核合格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问:哪些考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优先录取?

  答: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报考军事院校,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问: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需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普通高等学校将《国防生培养协议》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本人及家长签名(盖章)的《国防生培养协议》递交军队驻校选培办,普通高等学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组织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

  问:对国防生享受奖学金有哪些规定?

  答: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军队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问:国防生军政训练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在保证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需要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打牢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掌握相应的军事基础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军人作风。国防生军政训练采取在校日常训练、基地集中训练、部队实践锻炼的方式进行,纳入高校教学课程,作为必修课实行学分管理。在校日常训练,包括军政理论教学和早操等内容,由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组织实施,军队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基地集中训练和部队实践锻炼,主要利用部分假期完成,由军队有关单位组织实施,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予以协助。

  问:军事院校学员和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

  答:军事院校学员和国防生毕业并下达任职命令后,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事院校学习的青年学生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中尉军衔。

       来源:解放军报

       责编: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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