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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09-30 来源: 作者:尹智慧 编辑:金刀
学校本应是一块远离喧嚣、安宁静谧的净土圣地。是文明、和谐、友善,文化阵地,是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学生德智体美劳在教师的引导下全面发展的地方。然后但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校闹”事件,却让快乐安静的校园深陷是非纠纷之争,学校不再安宁,老师不再安全,学生不再安心。
在办学条件越来越完善,教育资源越来越优化,教育教学理念越来越先进科学的时代,人才培养越来越全面的时代,为何“校闹”事件越来越频发了呢?究其原因: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责任分界不清,校方面对安全事故,处理方式不当,有时为了息事宁人,平安度过这“非常期”而赔款。不管是不是校方责任,只要家长不吵不闹,用钱解决就行。所以助长了家长“吵闹就能得利”的错误认识和思想。
“校闹”是指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校闹”主要表现在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的;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的;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的;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等多种形式。针对屡发的“校闹”事件,维护家校双方的利益,尽可能地杜绝“校闹”事件的发生。8月20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次序的意见》应运而生,适时出台。《意见》规定,对于师生、家长或者校外人员因其他原因在校内非法聚集、游行或者实施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的,也可以参照处置“校闹”的办法予以处置。
“校闹”给学校、师生带了严重的危害。
当前学校面临的学生权益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实践中,家长维护在校生权益的诉求明显提高,手段也日益多元。一些家长回避或拒绝依法维权路径,选择通过媒体曝光、围堵学校大门、到学校大吵大闹等方式维权,严重破坏了学校教学秩序。 一些案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给教育系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校闹”让许多学校不敢开设体育课,不敢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课,不敢组织学生春游等有安全风险的活动,学生由于缺乏运动锻炼,体质越来越差,遇到困难和危险,解决能力和自救能力丧失;老师不敢批评教育学生,学生没完成作业,在课堂上吵闹睡觉,老师不敢用严厉的语言教育。学生课后打架,老师只能做“和事佬”,唯恐他们心理脆弱,以防“跳楼惨剧”发生。老师诚惶诚恐的面对学生,又能培养出有担当有责任坚强奋斗的人才呢?"校闹"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更背离了法治理念,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校闹”不仅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更影响到一代人的成长,影响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当出现“校闹”事件时,校方应第一时间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动地方政府、交警、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防止事态扩大漫延并恶化,疏散堵塞人群,学校保安应有策略智慧地保障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效阻止携带凶器的人群进入校园,让师生隔离危险区,防止师生的身体,生命受到伤害,保障人身安全;学校师生要保持沉着冷静,不能因为闹事者气势汹汹而慌了身,乱了方寸。用理性的态度对待闹事者,注意语言用词,既要理直气壮,又要设身处地理解对方,用理解的态度和对方交谈。防止对方情绪的恶化。
对于“校闹”行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尽快息事宁人,减少维稳压力,要求涉事学校尽量满足学生家长的不合理赔付要求,希望通过多花钱达到尽快解决纠纷的目的。由于无须查清事实和分清责任是非,“花钱买平安”的纠纷处理方式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争议,从而使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尽快从面临的事故困境中解脱出来,获得工作和心理上的“平安”。
在这些基于学生权益产生的矛盾纠纷中,有些是家长小题大做、漫天要价,导致学校无可奈何;有些则是因为学校在学生权益受到伤害后,态度冷漠、敷衍塞责或者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最后小问题引发大事件。有些案件演化为长期的信访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很多校长不懂如何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所以有时回避、有时推诿、有时“花钱买平安”。
“花钱买平安”混淆了是非观念,使法律在处理和化解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中的作用被严重矮化和边缘化,破坏了法治秩序,扭曲了价值观,毒化了社会风气,后患无穷,无异于饮鸩止渴。
花钱买平安”这种违规处置学校安全事故的现象,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这些做法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相违背,对于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意见》撑起了教育的安全网,解决了学校后顾之忧,让老师能静心安心地教书育人,在有爱有师德的前提下,该严厉时不能心软,该举起“戒尺”时,决不能被无奈的放下,这样才能培养出实现伟大中国梦的新时代的逐梦人、筑梦人。
《意见》的出台,为学校的工作,老师的教育教学安全托底,老师有底气有尊严有勇气,使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当然《意见》的出台,并不能一下子彻底消除“校闹”事件。让“校闹”事件“清空”。就像国家的法律法规制订了很多,违法犯罪的行为和现象还是有很多。《意见》在落地实施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障碍:人们认知上的障碍,习惯于强弱群体的认知,许多人认为学生在学习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都是学校的责任。前两年,益阳某一所学校学生放学回家后,到家门前的一个鱼池塘玩水,不幸溺亡,家长深夜把孩子的尸体拉到学校闹事,追究学校的责任,要求学校赔偿数十万,学校没报告上级教育部门,为了息事宁人,拿了两万元作为同情和慰问死者家属。其实,放学回家后,家长没有尽到监管的责任而孩子溺亡,学校没有一丝一毫的责任。但是家长蛮横,无理取闹。这是学生家长认知上的短板缺陷;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力度不够,态度不坚决也是《意见》落地中面临的障碍。感情人情主导了他们的“规则”意识,尤其是对于贫困者,残障者,在落实规则中,情感的天平倾斜了平衡; 闹事者蛮横,威胁,以死相逼,也阻碍了法规的真正落实。所以,我们还是要依法依规地处理“校闹”事件,依法治校,依法办事,法不容情,法不看人,才能真正根治“校闹”问题。
治理“校闹”重在保护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受害方的权益。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主动关心受伤害者,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及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告知事故纠纷处理的途径、程序和相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
“校闹”问题要想根治,我们要做到:宣传法律法规到位,落实到位,营造法制氛围。学习宣传,准确理解《意见》;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学校要制定安全事故以及应急方案,按时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交通,防溺水防火,防电,食品安全,防疫情,课堂安全,联合交警,司法,城管,卫生防疫等部门共抓齐管,把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加强师德修养,不体罚学生,不用攻击性侮辱性的语言谩骂伤害学生,真正关心学生,让学生的心理得到健康成长;家校师生多沟通交流,达成教育手段和教育目标的一致性,让家校建立友好和谐的关系,孩子出现什么问题,及时反馈给家长,家校合力,共同实现教育目标。引导正确正面的舆论宣传,新闻媒体应多宣传教育部门正能量的事情,不要家长一个投诉电话打过去,就不问青红皂白的拍摄传播负能量。这样给家长给社会造成对教育行业的误导。
总之,学校要加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多部门联动,齐心协力及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安全,依法依规,让“校闹”远离校园,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的后顾之忧,保障学校安心办学,静心育人。(本网评论员 尹智慧)
责任编辑:金刀
2024年11月15日 10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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