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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08-05 来源: 作者:莫有兵 编辑:章仙踪
今年7月11日,辽宁台安县发生一起学生溺水事件,7名中学生自发结伴到河里游泳,6名学生溺水身亡。接着7月14日晚,河南潢川县发生一起5人落水、溺亡事故。潢川县在次日发布的通报中称,33岁的女子郭某,带其两个儿子和其兄的一儿一女到河滩玩耍,不慎落水。今年暑期以来,全国已有多地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监护,学生游泳溺亡事故。(7月23日 《法制日报》)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悄然逝去,留给亲人是无尽的悲伤。据相关数据显示,溺水已成我国青少年儿童的第一位致死原因。我国每年有5.7万余人溺水死亡,其中0至14岁的就占56.58%,远高于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当然,问题的高发期就在每年的七八月,正是炎热的暑假之时。
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频发,一是因为当事者心存侥幸,缺乏安全意识,尤其是农村孩子,暑假脱离了学校的约束,更是成了无笼头的马,自由活动的“空间”大;二是因为部分家长疏于履行监护职责、监管措施缺失;三是因为事故多发点管理粗疏,缺少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保设施。
如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要齐抓共管,“堵”“疏”结合。各级政府应加强群众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在假期半价或免费向学生开放,减少学生私自下水而导致的溺水事故的发生。在农村正规游泳场所普遍缺乏的情况下,家长可以陪同孩子,选择相对干净和安全的游泳之地,以尽孩子嬉水之情。教育部门应将遇险演练和生存技能列入教育目标及课程,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在没有游泳馆的地方,可以利用自然条件建设安全的简易的天然游泳场,学习和培养学生驾驭水的基本技能,让学生学会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炼就一些必备的自救、互救、呼救的方法和生存技能。或者多开展一些暑期活动,包括体育、文艺活动等,让孩子过一个寓教于乐,安全快乐的暑假。
政府部门应加强江河游泳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或区域;通过在辖区内的各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悬挂防溺水横幅等方式,多形式强化防溺水工作宣教力度,让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级学校要通过开展主题班会、配备宣传挂图、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全覆盖家访、组织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等形式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学生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的责任,特别是在暑假期间要多叮嘱孩子注意人身安全,外出必须跟家人打招呼,劝阻孩子不去不熟悉的池塘、河道等水域游泳嬉戏;各村(社区)要设立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加强日常巡查和劝导工作,特别是对留守儿童,要定期回访,掌握动态,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留守儿童身上。
总之,防溺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既满足孩子的天性,也确保他们的安全,这才是我们工作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本网评论员 莫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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