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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载“黑校车”,要“堵”也要“疏”

时间:19-03-08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2月27日,柳州市鹿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县城导江乡计送屯路查获一辆超载的五菱小客车,该车拆除、改装了座椅,加放了小板凳,核载7人的位置挤下了22名儿童和2名成人。该车专门负责帮附近某村的幼儿园接送学生,车上22名儿童都在附近一所幼儿园就读。(3月1日《新京报》)

驾驶人为韦某,民警暂扣涉事车辆、驾驶人韦某的驾驶证、行驶证。韦某非法从事校车业务且严重超员达到250%,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交警部门正对案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近些年来,超载“黑校车”并不少见,校车超载发生事故也常有。比如,2017年5月15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交警大队民警在竹园镇巡查时,发现一辆“黑校车”严重超员。根据现场统计,除了驾驶员外,车子里挤满了孩子,核载人数仅为7人的面包车,连同驾驶员在内,竟然载客25人。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发生幼儿园校车事故,一辆大翻斗运煤货车与载有64人的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学生接送面包车相撞。事故共造成21人死亡,44人受伤。校车核载9人,属严重超载。

《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校车超载问题纳入危险驾驶罪,且规定了从业禁止制度。显然,确保学生上下学路上的安全,治理超载“黑校车”,要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以儆效尤。

然而,当前一些偏远山区、村组的学校撤销并校,农村孩子很难实现家门口“就近入学”,造成很多孩子上下学路程较远,像城里那样家长每天接送孩子也不太现实。可见,治理超载“黑校车”,要打好“组合拳”,既“堵”又“疏”。

一则交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兼顾城乡特点,制定适合本地区校车安全管理机制,组织力量下乡进行校车安全教育宣传,培养孩子和家长安全意识。二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校车服务,政府给予相应补贴,防止“黑校车”屡禁不绝。三则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提供正规校车,保障接受义务教育学生获得校车服务。四则加快实施教育均衡,尽可能让孩子“在家门口上学”,减少校车需求。(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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