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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发布(含考试、考查、综合素质评价)

时间:21-03-24 15:36:35 来源:湘微教育 作者: 编辑:吴桐

今日,长沙市教育局召开2021年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2021中考中招政策有所调整,成绩呈现由等级制变成分数制,总分720分,设立过渡期一年。严控跨区域招生,自2021年起,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等现代教育实验学校及明德中学艺术班不再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

2021年,全市有小学生毕业生99660人,其中城区小学毕业生47794人(不含外地回长生),四县(市区)小学毕业生51866人。全市有初中毕业生89973人,其中城区初中毕业生50093人(含望城5818人,不含外地回长生),三县(市)初中毕业生39880人。与2020年相比,城区小学毕业生增加2079人,城区初中毕业生增加2995人(含望城254人)。

今年政策调整的主要思路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一、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保持稳定

1. 小学继续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政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小学学区,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2. 小学升初中继续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高新区、望城区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入学。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原则上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方式进行。

3. 继续实行民办初中学校“公民同招、超员摇号”政策;继续加强体艺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培育体艺后备人才;继续保留特色学校招生,外国语学校继续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后通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二、 中考中招政策的主要调整内容

2021年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组织形式、考试时长保持不变,高中招生继续实施“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录取。主要调整的内容包括:

(一)调整考试招生时间

参照高考、学考时间安排,全市中考时间安排在6月18至20日,中考成绩7月3日揭晓。初中、高中学校录取工作于7月中旬开始。

城区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时间安排在6月30日,民办学校征集志愿微机派位时间安排在7月10日。

(二)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2021年起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形式由等级呈现调整为分数呈现,将原6A调整为6个120分,录取总分为720分。

考虑到2021届初中毕业生生物、地理已经在2020年考试完毕,2021年设立过渡期一年,录取总分为610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分和录取分均为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同堂分卷考试,卷面分均为100分,录取时均折合为60分;物理、化学两科同堂分卷考试,卷面分均为100分,录取时物理折合为70分,化学折合为50分;生物、地理、体育仍作为提前科划定等级作为录取入围条件,再按照A、B、C、D、E等级分别赋分10、8、6、4、2计入录取成绩。

(三)调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规则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享受政策性优待情况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前科等级入围。2021届初中毕业生参与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录取,提前科须为A,参与第一批其他学校及省示范性高中录取时须为B或以上,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须为C或以上。

(2)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入围。报考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明德中学、周南中学、实验中学、南雅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等第一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有一个B等;报考其他省级示范性中学和第一批次公办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最多允许两个B等;报考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含有C等(全部为B或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凡有D等不能毕业,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3)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

(4)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

(四)调整完善高中阶段多元录取方式

1. 取消直升生招生计划。从2021年起,所有初中毕业生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2. 加大指标生招生计划。从2021年起,指标生招生计划调整为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每所城区公办或子弟初中学校原则上分配2所或以上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

3. 严控跨区域招生。自2021年起,长沙市一中、湖南师大附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等现代教育实验学校及明德中学艺术班不再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

(五)降低中考命题难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 优化命题导向。充分发挥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

2. 注重能力培养。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优化情境设计,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

3. 降低命题难度。中考命题强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义务教育阶段必须掌握的内容,试题内容不超标,不与奥赛内容挂钩,不出偏题、怪题,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今年中考什么时候考?怎么考?综合素质评价怎么评?初中毕业标准是什么?高中录取怎样进行?

近日,长沙市教育局印发《长沙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为你划重点!

一、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综200分(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卷面分各100分,录取时折合为各60分),理综200分(含物理、化学,卷面分各100分,录取时物理折合为70分,化学折合为50分),文综、理综均实行同堂分卷测试。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和地理(卷面分各100分)。

(2)考试时间

(3)考试形式

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切实减轻学生负担。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地理三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各科实行闭卷考试。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科目可实行免考。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申请免试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学校向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汇总学校申请表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在编排考场时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聋哑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4)成绩呈现方式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和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均以分数形式呈现。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21年设立过渡期一年,生物、地理、体育作为提前科划定等级。城区(含望城区,下同)初三提前考试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试成绩(折合为50分)、初二地理考试成绩(折合为50分)和体育中考测试成绩(60分)组成,折合后的提前考试科目总成绩(160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再按照A、B、C、D、E等级赋分10、8、6、4、2,计入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参与高中录取。

2021年城区高中招生录取综合总分为61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提前科赋分10分。

免试听力学生的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二、学科考查

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和实践课程实施,强化音乐、美术考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科考查包括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考查,英语口语考查,理科实验考查,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含劳动技术考查、信息技术考查)等,各项学科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理科实验(含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考查、信息技术考查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劳动与社会实践”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艺术(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素养”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体育平时成绩、出勤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采取全市统一插标与学校自行组织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采取人机对话模式,按照“统一组考、相对集中、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艺术(音乐、美术)考查采取“统一制卷、分校组考、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由学校统一组织。

三、成绩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书面考试、学科考查成绩均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初中学校要将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学科考查成绩导入长沙市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四、综合素质评价

1. 评价内容

按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定。

2. 评价实施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长沙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包括具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评价标准和有关要求等,统一组织抽样评价,进一步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管理和结果监督。

3. 结果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毕业及升学

初中毕业

一、毕业标准

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以下标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卷面总成绩达到总分60%或以上;

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或以上。

二、补考

初中毕业生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由毕业学校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等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补测或充实其实证材料。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高中招生录取

一、录取依据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水平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

二、多样化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特长生、推荐生和自主招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1)指标生:将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生录取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按照考生所报指标生志愿分校择优录取。

(2)特长生: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对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5%),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按标准录取。

(3)推荐生: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平时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明显失误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至少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

职业院校(含五年制高职高专、高职高专中职部、城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根据专业发展和就业岗位需求,对考生专业素质有特殊要求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公告,可在招生录取前进行相关面试、体检或术科测试等,进入学生档案,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考试。面试、体检或术科测试等成绩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一起纳入职业院校的招生录取依据。(来源:湘微教育、长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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